2024/5/7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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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评价程序
  
 为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推动我省绿色建筑发展,根据建设部《关于同意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批复》(建科综函[2010]106号),我厅在本省范围内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7]206号)和《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9]109号)及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0]150号),绿建项目评价程序如下:
一、申请
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申报申请。
二、初审
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提交至所在地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有的委托建筑节能墙改办)初审,初审合格后按省住建厅规定,报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三、形式审查
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审查不合格的,将申报资料退还给申报单位。
四、专家评审
形式审查合格的申报项目,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形成专家评审报告及评审意见。评审通过的项目,应在一个月内将相关补充资料报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未通过的项目,由申报单位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项目评审报告修改补充完善申报资料,经专家复审合格后予以通过。
五、公示
评审通过的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
六、公告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予以公告,并颁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设计标识有效期1年,运行标识有效期3年);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申报单位应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交书面申诉材料,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反映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七、其他
(一)申报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申报单位,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备案后,方可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项目评审。
(二)陕西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书及绿色建筑设计(运行)自评估报告模板请在陕西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网站下载。
网址:http://222.91.161.253:8060/biaozhun/
电话:029-87294872


陕西省新型墙材建筑节能产品认定办事程序
 
根据《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产品实行认定制度,认定程序分三个步骤:
一、资料准备
登陆陕西建设网→省厅文件→见《关于印发<陕西省新型墙材料建筑节能产品认定指南>的通知》(陕建发[2012]81号),根据文件要求,准备申报资料,申报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二、资料递交
本省企业将申报资料递交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墙改办”),市墙改办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上报省墙改办。
省外企业将申报资料直接递交省墙改办。
三、审批
省墙改办组织审查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上报厅务会审批,对审批通过的颁发《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产品认定证书》,并在网上公示(查询地址为陕西建设网→省厅文件)。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通知设区市墙改办和企业。
对采用企业标准生产的产品,由省墙改办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提出评审意见后,提交厅务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