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管理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整合机构精简编制规范管理方案>的通知》(陕编办发〔2017〕20号)精神,原“陕西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更名为“陕西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中心”。
陕西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中心已完成更名相关事宜,自即日起,启用“陕西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中心”印章,废止原“陕西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印章。
陕西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中心
2018年6月8日